(初级)南京工业大学唐朝的法制与中华法治文明
本课程将在教授的带领下,以《唐律疏议》等史料为中心,系统学习传统中国唐代法律体系及重要制度。唐律是中国封建法制发展成熟的标志,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。自唐以后的五代、宋、元、明、清基本都沿袭了唐律。此外,日本、朝鲜、越南诸国的古代法律也大半从摹仿唐律而来。
陆娓,博士,副教授。研究方向为中外法制史,发表多篇CSSCI及核心期刊论文,在其他期刊论文也有建树。主持教育部2015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《清“不应得为”律研究与适用》,参与201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《民国江苏司法档案整理研究》。参与完成《新编中国法制史》、作为《原道》辑刊(CSSCI)特约组稿人。